實戰(zhàn)心法:鮮為人知的不良債權資產價值的估值基礎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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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資產定價是指對不良資產以某一時點為定價基準日, 對其價值進行評估、測算和分析判斷的行為。本文所指不良資產定價主要是指建立在內在價值分析基礎上的處置參考價格的確定。
在不良資產處置過程中,確認資產價值是一個十分重要的環(huán)節(jié),是判斷處置價格合理性和處置成效的重要依據之一,也是科學和有效防范處置工作中技術風險的必要前提。
在對一般不良債權資產的處置中,由于其財產直接支配權小,不確定性因素多,市場操作性差等特點,一直沒有可以廣泛應用的確認其價值的定時分析手段。在工作實踐中,處置人員雖然可憑經驗定價,以貸款折扣現(xiàn)值定價,通過談判協(xié)商或拍賣、招標等方式定價,但由于沒有可供參考的價值數(shù)據,債權資產定價的隨意性相對也比較大,不僅難以準確判斷處置方案的合理性,而且在一些情況下,容易導致延長處置周期,貽誤處置時機,隱伏技術風險,降低處置收益等現(xiàn)象的發(fā)生。
一、影響債權資產價值的主要因素
1.債務人財務及非財務指標狀況
債務人作為償債主體,其自身綜合狀況是決定債權價值的重要內在因素。其中,財務指標包括債務人經營資產規(guī)模、使用價值及潛在市場價值,負債總額及償付順序,債務人資產負債結構及盈利狀況等與償債能力直接相關的因素;非財務指標包括債務人的經營管理素質、生產經營狀況及其產品發(fā)展?jié)摿Α⑵髽I(yè)還款意愿等與債權價值相關但難以量化的因素。債務人財務及非財務指標狀況反映了債務人自身的綜合價值,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經營者或投資者判斷其擁有和投資潛在價值的決定性因素,直接決定了債務人產品和資產經營的生存與發(fā)展空間以及債權人債權的保障和可實現(xiàn)程度。
2.債權方式
目前,一般不良債權主要包括信用、保證、抵押三種方式,在其他同樣的條件下,信用方式債權由于追償范圍僅限于債務人的資產,其價值相對要低;保證方式債權,特別是連帶保證方式,由于擴大了債權追索的資產范圍,提高了債權保障程度,其價值相應要高;抵押方式債權,由于較其他債權人有特定的資產保障,且擁有一定的財產支配權和優(yōu)先受償?shù)臋嗬鋬r值最高。
3.實現(xiàn)全權的形式和時機
一方面,對債務人或投資人而言,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債務人財務及非財務狀況所反映的其自身綜合價值需要通過產品或資產經營方式的選擇,會產生不同的效用,因此,債務人財務及非財務狀況應該具有不同的真實市場價值。另一方面,對債權人而言,產品或資產經營方式有可選擇性決定了債權人實現(xiàn)債權方式的可選擇性,債務人其自身綜合價值的多重性也決定了債權價值的多重性。例如,對同一債務人,如果投資者或債務人能夠通過資產或債務重組,實現(xiàn)新的比較收益或邊際效益,債權價值可相應提高,如果通過破產方式對債務人進行追償,其債權價值將大大下降。
從實現(xiàn)債權的時機來看,對前景看好、有持有價值的債權,隨著時間的推移,債務人自身綜合價值能夠得以更好的體現(xiàn),推遲處置可以提升債權資產價值;反之,對前景渺茫、無持有價值的債權,隨著時間的推移,負債總額相應增加,而資產在不斷貶值,推遲處置將相應降低債權資產價值。
4.債權處置的外部環(huán)境
在我國目前現(xiàn)實環(huán)境下,債權處置的外部環(huán)境因素能夠在很大程度上左右債權資產的價值,主要包括:
(1)法律環(huán)境。法律環(huán)境對債權價值的影響體現(xiàn)在三個方面,一是法律環(huán)境整體狀況直接左右著信用環(huán)境的整體狀況,影響著債務人的還款意愿。良好的法律環(huán)境,有助于改善信用環(huán)境,及時遏止債務人逃廢債的心理,增強債務人的還款與配合意愿,減少實現(xiàn)債權的成本,提升債權資產的價值;二是現(xiàn)有法律對債權人實現(xiàn)債權的保障程度直接決定了債權實現(xiàn)的可能性,執(zhí)法力度的不確定性導致債權實現(xiàn)程度的不確定性,影響到債權人的權利,也影響到實現(xiàn)債權方式的選擇,信用及保證類債權尤其如此;三是法律體系的完整與否,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投資者對債權資產的投資信心和熱情,決定了債權資產交易市場容量及市場操作性的大小,這種情況在實踐中表現(xiàn)得十分明顯。
(2)社會經濟環(huán)境。與實物、股權資產相比,債權資產內在價值受到更多的經濟利益主體與社會現(xiàn)實矛盾的制約。國家財政、資產管理公司追求盡可能提高資產回收價值,而債務人和地方各級政府追求盡可能享受國家對地方企業(yè)的優(yōu)惠政策,減少地方資金流出,雙方經濟利益矛盾的平衡點左右著債權資產的內在價值。更為現(xiàn)實的是,由于現(xiàn)有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及保障能力不足,中央、地方政府以及債務人都將安置國企現(xiàn)有職工,解決體制轉換遺留問題,減少社會不穩(wěn)定因素的主要希望寄托在盤活債務人現(xiàn)有資產存量上,從而直接降低了債權資產的真實保障程度和價值。
(3)政策與市場環(huán)境。與實物、股權資產相同,債權資產價值同樣受到國家產業(yè)政策、財政金融政策、國內產權和資本市場發(fā)育程度以及國際國內經濟形勢的影響。
經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債務人自身財務與非財務指標反映出的企業(yè)綜合價值是決定債權資產價值的內在因素,也是其他因素影響債權資產價值的著力點,應作為研究和探討債權資產價值的基礎。
二、不良債權資產價值分析
上述對債權資產價值的定性分析,也為我們提供了計算債權資產價值的基本思路與方法,即通過分析債務人自身價值以及對債權資產的保障程度來計算債權資產的潛在價值。在工作實踐中,根據計算過程中對債權保障參數(shù)的不同選擇,有綜合評價法、清償比例法兩種確認債權資產價值的方法,為廣開思路,本文均作一介紹。
1.方法之一
綜合評價法,即通過綜合評價債務人財務及非財務狀況,進行綜合打分,根據得分情況確認債權資產損失率及價值保留率的方法。
綜合評價法經財政部、人民銀行批準,首先用于海南發(fā)展銀行貸款資產損失的認定,其基本思路在不良資產折扣現(xiàn)值工作中也得到了應用,只是評價指標中增加了貸款質量指標,在財務指標中增加了流動與速動比率,在非財務指標中減少了四項指標,對各項指標的權重進行了調整。另外,在計算折扣現(xiàn)值時還作了一些假設,也設置了底限。本文不做重點介紹。
2.方法之二
清償比例法,即通過計算債務人可供清償一般債務的資產占一般債權人債權總額的比例,確認一般債權資產價值的方法,主要過程如下:
第一步,根據債務人實際狀況和處置時機,選擇一個時點,確定該時點債務人帳面資產、負債總額。
第二步,對債務人資產、負債進行核實或審計評估,剔除各類水分,核實真實負債,確認債務人實際資產和負債總額。由于目前債務人報表水分多,而且是以歷史成本法記賬,這一步是根據謹慎性、客觀性、重要性原則,對債務人資產負債表中反映的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待攤費用、列入遞延資產中的費用、應收賬款中三年以上賬齡且收回希望不大的應收賬款進行剔除(假設價值為0);對債務人土地使用權、建筑物、機器設備、存貨按照重置成本法或現(xiàn)行市價法進行調整;對債務人負債進行核實、審計、調整,以真實反映債務人該時點資產價值與負債總額。
第三步,確認債務人必須優(yōu)先償還的債務,簡稱硬性負債,包括欠交稅金、欠付職工工資、住房公積金、養(yǎng)老保險等社會統(tǒng)籌資金、生產性的職工集資以及與抵押物價值相當?shù)牡盅簜鶆盏劝凑諊椰F(xiàn)行政策、法律規(guī)定在一般債權人之前優(yōu)先受償?shù)膫鶆铡?/span>
第四步,確認債務人可用于清償一般債務的資產。即在該時點債務人實際資產中,剔除生活福利資產等在實際資產中反映但無法用來清償一般債務的資產。
第五步,計算一般債權資產的平均受償率,確認一般債權資產價值。
一般債權平均受償率=債務人可用于清償一般債權的資產/債權人一般債權總額=(債務人可用于清償債務的資產-硬性負債)/(債務人實際負債總額-硬性負債)
一般債權資產價值=一般債權總額×一般債權平均受償率
公式中,分子資產中減掉硬性負債,意味著這些負債已從價值上得到了補償,分母負債中減掉硬性負債,是指這些負債已經得到了補償,不應該重復受償。
此公式作為分析債權資產價值的基本公式,可以用來分析債權資產的一些特性:
(1)可以合理解釋“冰棍現(xiàn)象”或者解釋處置時機的重要性。對資產在貶值或無升值潛力的債權資產,隨著時間的推移,資產在減少,硬性負債地增加,導致分子不斷減少,一旦達到債務人實際資產市場價值小于或等于硬性負債,或者法院裁定破產這個臨界點,受償率可能為零,債權價值也變?yōu)榱恪?/span>
(2)可以合理解釋處置方式對債權資產價值的影響。對不同持有人或投資人來講,他們對債務人實際資產收益的未來預期是不同的,從而影響到分子的大小,在存在多個債權競買人的情況下,采用市場操作效果要好,避免了由資產管理公司來判斷債務人實際資產的最大效用在哪里,既可以實現(xiàn)資產管理公司債權回收價值最大化,也可以實現(xiàn)社會資源最優(yōu)配置,從本質上體現(xiàn)公司利益與社會利益的一致性。
(3)可以合理解釋債權方式對債權價值的影響,如果屬于抵押方式債權,即可以先在硬性負債價值補償中受償一部分,其余的參加一般債權受償,高于信用方式的受償額。
(4)可以合理解釋國有企業(yè)職工安置或穩(wěn)定因素對債權資產價值的影響。如果考慮上述因素多,則硬性負債增加,分子減少,債權價值下降,反之亦然。
3.清償比例法的調整
以上計算過程適用于確認信用方式債權資產的價值,對有效抵押和保證方式債權,可用下述方法進行調整;
(1)對有效抵押債權資產,如抵押物不足值,可將與抵押財產現(xiàn)行價值基本相當?shù)膫鶛囝~列為硬性負債,應優(yōu)先受償(A);抵押不足值部分對應的債權形成信用方式的債權,計入一般債權總額按平均受償率計算價值(B),兩者之和即為對某一債務人債權資產的總價值(A+B);如抵押物出現(xiàn)超值,可按上述方法計算,其他步驟不變。但超值部分應列入可供清償一般債務的資產。
(2)對于有效保證方式貸款,如果能獲得擔保單位財務與非財務資料,可將擔保債權視為對擔保人的一般債權,按上述兩種方式計算保證債權價值后(A),保證能力不足部分計入主債務人信用債權并計算我公司一肌債權資產價值(B),兩者之和即為債權資產總額值(A+B);若無法獲取相應的計算基礎資料,可按與擔保單位相似企業(yè)債權資產受償率預計受償額,計算過程同上。
三、清償比例法的特點
1.清償比例法是通過分析債務人對債權資產保障程度作為計算債權價值的主要依據,而且把債務人資產負債率作為最重要的參數(shù)。
2.清償比例法需要確定一個計算時點,以盡可能真實反映不同時點上債務人資產價值、產品市場及盈利能力、外部經濟、政策環(huán)境等因素變化對債權資產保障程度的影響,而不僅僅是貨幣的時間價值。
3.清償比例法計算出來的是一種預測價值,不應視為現(xiàn)實的交換價格,只是用作定價的基礎,正如實物資產評估價值與其交易價格之間的關系一樣,需要處置人員根據不同的情況確定處置價格。
4.清償比例法雖然也考慮了企業(yè)的財務與非財務因素的影響,并將其影響體現(xiàn)對債務人現(xiàn)有資產的價值計量上,但計算過程中只考慮了債務人現(xiàn)有資產的實際價值和債務的償還順序,對其他因素未計算在內。在一般情況下,清償比例法則適應于嚴重資不抵債、現(xiàn)有資產需要重新配置或重組,或者存量資產中相當一部分難以按照原定意圖使用,需要進行較大調整,或者非財務性因素已經很難繼續(xù)創(chuàng)造新的價值的債務人。
5.清償比例法對資本市場供求狀況的適應性較好。從兩種方法計算過程看,資產負債狀況是清償比例法計算的惟一依據,可以根據債務人資產的不同效用,對企業(yè)現(xiàn)有資產采用相應的標準進行價值判斷,債權資產價值的確定。
四、清償比例法在實際應用中的作用
清償比例法是資產管理公司鑒于債權資產占比例大、國有企業(yè)多、資產質量差的實際情況,在處置實踐中應用的一種方法。處置人員在債權資產處置過程中,必須對目標企業(yè)的資產與負債情況進行深入地調查和了解,撰寫詳細的調查報告,并按照清償比例法確定債權資產的價值,以此作為談判的心理價格,同時也作為處置審查委員會判斷方案合理性的一項主要依據。經過不斷的探索和完善,也收到了一些效果,主要表現(xiàn)在:
1.由于有按清償比例法計算的債權資產價值數(shù)據做依據,處置人員心中有數(shù),在業(yè)務談判中比較主動,可以減少談判的盲目性和定價的隨意性,相應提高了談判和處置效率,縮短了處置周期;處置審查委員會對處置方案合理性及處置成效的判斷也做到了有據可依,提高了審議過程的透明度與科學性,深化了工作層次,改善了工作質量。
2.以債權價值計算數(shù)據為定價依據,輔之于財政部不良資產折扣現(xiàn)值作參考,變以往單純以折扣現(xiàn)值論價為根據債務人資產負債情況論價,可以有效防范處置工作中的技術風險,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即處置價格應在債權價值數(shù)據上下浮動,而不僅僅是必須大于折扣現(xiàn)值,這樣做可以顯著提高回收價值,這在呆賬貸款處置中表現(xiàn)得尤為明顯。
3.在按照清償比例法計算債權資產價值的過程中,要求處置人員對企業(yè)的產品和資產狀況及市場、政策等情況進行比較深入全面的分析,客觀上有助于處置人員識別和判斷處置時機,處置人員可以根據計算數(shù)據以及具體的情況,準確把握處置時機。例如,對國家產業(yè)和環(huán)保政策限制的債務人,由于處置的緊迫性強,可以快速處置,處置價格浮動范圍也可以略大一些。
4.由于清償比例法適當考慮了國有企業(yè)人員包袱重、欠賬多、安置壓力大的實際情況,計算方法本身既體現(xiàn)了資產管理公司最大限度減少損失的目標,也體現(xiàn)了國家對國有企業(yè)減負脫困的優(yōu)惠政策,辦事處、債務人、地方政府等有關當事人之間容易達成共識,有助于實現(xiàn)雙贏目標,減少處置工作阻力,為不良資產處置工作創(chuàng)造比較有利的外部環(huán)境。
需要注意的是,使用清償比例法計算債權資產價值時,對債務人的調查與商業(yè)銀行傳統(tǒng)的信貸業(yè)務調查有較大的區(qū)別,重點應放在債務人的資產特性、市場價值與債權的保障程度上,并盡量使用市價法計算債務人現(xiàn)有資產的價值;對評估機構的評估結論,應該在熟悉其評估方法與評估目的前提下,與處置方式有機地結合起來,視債務人的具體情況進行符合實際地調整,作出相應的技術處理,以準確反映債權資產在不同的處置方式和客觀環(huán)境下的真實價值;另外,在與債務人簽署債權重組協(xié)議時,應該設置相關的條款,并與作用清償比例法的基本假設與前提統(tǒng)一起來,對債務人資產中價值假設為零的資產未來的收益以及隱匿資產保留追索權,依法保障公司權益。評估方法和法律保障也提出了新的課題,需要在實踐中進一步地探討和完善。